“两会”期间南宁宾馆客房实行最高限价

创建时间:201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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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杜蔚涛 实习生/韦婧曦)8月20日记者从广西自治区物价局了解到,为做好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期间的服务接待工作,该局已向南宁市区各宾馆饭店下发通知,对9月2日至9月6日的客房实行最高限价。

  对不同星级宾馆不同类型的客房价格实行不同的限价水平:对于经过改造的宾馆各类客房,最高限价为三星级宾馆(含预备三星级)标准单人间285元/间·天,标准双人间305元/间·天;四星级宾馆(含预备四星级)标准单人间455元/间·天,标准双人间480元/间·天;五星级宾馆(含预备五星级)标准单人间627元/间·天,标准双人间660元/间·天。

  对于未经改造的宾馆各类客房,最高限价则为三星级宾馆(含预备三星级)标准单人间255元/间·天,标准双人间275元/间·天;四星级宾馆(含预备四星级)标准单人间405元/间·天,标准双人间430元/间·天;五星级宾馆(含预备五星级)标准单人间550元/间·天,标准双人间583元/间·天。

  此外,未列入评定星级的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以2013年8月26日门市标价为最高限价;有接待任务的公寓式酒店的特殊房型最高限价水平由“两会”指挥中心统筹协调部与酒店协商确定。

  自治区物价局表示,所公布的客房最高限价已包含各种客房综合服务费、附加费、基金等,各宾馆不得在客房最高限价之外另行收取任何形式的附加费。

  同时要求,除客房最高限价外,宾馆的其他各类服务费、代办费,按限价文件下达之日的标准执行,不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