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旅游法切实做好执法准备

创建时间:201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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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旅游报讯(记者徐万佳)近日,国家旅游局下发《关于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旅游局(委)充分认识旅游法颁布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旅游法学习活动,准确把握旅游法的主要特点,全面理解旅游法规定的主要制度,切实做好旅游法执法准备。

        通知说,目前,全国人大法工委正在组织相关部门起草旅游法解读,对旅游法进行逐条释义,该解读将作为旅游系统学习旅游法的基础材料。国家旅游局已经制定学习计划,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各司(室)和直属单位结合业务进行重点学习。各地旅游部门要将旅游法作为近期学习的主要内容,结合本地旅游业发展实际,分步骤分层级,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活动,提高学习的实际效果。

        通知指出,成体系地推进旅游法规制度建设,是贯彻实施旅游法的重中之重,也是形成促进旅游业发展新格局的最佳契机。要通过学习,对上述制度全面理解、深入研究,明确制度落地的空间,对需要“立、改、废”的法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需要国家层面落实的,要及时向国家旅游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知强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旅游法的立法宗旨之一,也是立法过程中各方最为关注的重要问题。旅游法赋予了旅游部门执法职责,并针对非法经营、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场所、诱骗和强迫旅游者消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家旅游局将专门制定《旅游行政处罚办法》并尽快公布。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抓住旅游法出台后至实施前的时间段,迅速组织旅游法制机构和执法机构人员,对旅游法进行认真学习,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责任感,切实解决怠于执法的问题;要按照《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的要求,迅速着手完善执法内部机制和执法文书,做好旅游法实施后的各项执法准备工作,全面提高旅游监督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

        此前,国家旅游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近期学习贯彻旅游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根据局机关各司室职能进行了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