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规范春节旅游饭店监管 将严厉打击变相涨价
创建时间:20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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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针对近日部分游客反映的春节期间海南少数高端旅游饭店将客房和自助餐捆绑销售、规定入住旅客每天消费自助餐不少于5次,客房预订不足6天需加收费用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霸王条款乱象,1月15日,海南省物价局联合省旅游委对2013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及自助餐价格监管工作作出规定,将严厉打击捆绑销售、变相涨价。
省物价局联合省旅游委要求,旅游饭店客房备案价格不得突破。2013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标准间客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原则上旅游饭店标准间客房最高限价为5000元/间/天(包含各种手续费、服务费,不含价格调节基金)。旅游饭店经营者、旅行社、订房中心及网络订房平台等中介机构及个人在为游客代订客房时,最终价格均不得超过备案价格,违反规定即按照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依法查处。
同时,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各旅游饭店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客房按日结算,自助餐自愿消费,不得利用春节期间卖方市场的主导地位,强制将客房和自助餐捆绑销售,硬性规定入住旅客订房天数和每天自助餐消费次数,以及强行收取在标价之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等。对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按《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严肃查处。
省物价局部门还要求旅游饭店要及时发布客房信息,各市县旅游主管部门做好节前及节日期间旅馆客房出租率、剩余房型及房价等信息发布工作,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节日期间备案价格信息通过价格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满足市场信息需求,以信息公开抑制市场投机炒作。同时,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及时发布客房信息。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将客房规模、出租率、房价等信息报送旅游主管部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实行价格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